近日,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了一件返还彩礼的案件。
男方表示,两个人以前谈的挺好的,去年八月份就结婚了,可后来发生了矛盾,女方就要闹离婚,现在想将结婚彩礼96860元钱要回来。而女方表示,钱是在一起的时候花的,不能全返还给男方。
面对双方僵持不下的情况,办案法官认为需要根据风俗,共同生活的长短等方面分别判断,不能照搬法条、一概而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为了了解案件真相,办案法官和书记员将男女双方分开,分别给他们做诉前调解工作,避免双方矛盾激化。法官和书记员运用柔性手段,倾听双方的故事,疏导双方的郁结,双方的情绪渐渐缓和下来。
在双方冷静下来之后,法官从法律和事实双重出发向男方解释他的彩礼钱全额返是不现实的,虽然男女双方未有过夫妻生活,但是领过结婚证,办过婚礼而且共同生活居住三个月,对其诉求无法全部保护。对女方则是告知男方索要婚前彩礼是合法合理的,拒绝返还的要求是不行的,但是可以提出这部分彩礼是否有用于男方花销,或者共同生活的部分。
在法官和书记员的努力调解下,男方同意减免部分彩礼款的返还,女方看到了男方态度的转变,也表明自己愿意返还彩礼的态度,同意返还被告彩礼钱40000元,双方握手言和。男方大度的表示,虽然这段婚姻没了,但是两家的感情永远都在。就这样,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为这件事情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给双方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