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进行会前准备的基础上,于2月26日召开了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党组成员、院长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组同志及第二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前,组织党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学习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并按照要求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为召开组织生活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作对照检查,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在会党员同志提出意见建议。随后,支委班子及党员按照顺序逐一检视问题,开展相互批评,真正做到“提提领、扯扯袖、红红脸、出出汗”。最后,会议通过发放测评表的方式组织对全体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并现场公布民主评议结果。
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列席会议,他充分肯定了组织生活会效果,并提出要求:一是旗帜鲜明,将政治;二是要担当要作为;三是加强斗争精神;四是注重主责主业;五是强化司法为民意识;六是发挥好党员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