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下午,塔县法院进行中心组理论学习,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刘伟明同志领读传达学习相关材料精神,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
集中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第三卷、最高院《关于扎实做好全国“两会”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中院转发《关于印发巴哈尔古丽'赛买提同志在全区法院2022年党风建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高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闻舆论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学习参会领导干部做了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细化监督举措。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相结合,鼓励地方、部门和单位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办法,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增强监督实效。